参照《徐州医学院学生手册》中“徐州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”,树立良好的班风、院风,经影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,特制定影像学院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补充细则如下:
一、比 赛
1.校级:
一等奖加5分;二等奖加4分;三等奖加3分;优胜奖加2分;参与奖加0.5分
2.学院:
一等奖加4分;二等奖加3分;三等奖加2分;优胜奖加1分;参与奖加0.2分
二、讲座参与一次加0.1分
活动参与一次加0.1分
参与文艺活动团体(10人以上),除以总人数,或按0.2加,
三、学生干部
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、校自管会正副主席加7-10分
部长加5-8分
委员加3-4分
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、校自管会正副主席加7-10分
部长加5-8分
委员加3-4分
班级学生干部
班长加5-7
团支书加5-7
班级委员加1-3分
室长加1分
注:不起作用的干部不予加分(通过辅导员、学生会委员和班级成员评定)
不坚持原则失职扣2—5分
四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被评为院级以上社会实践个人加5分
有学工处认定的好人好事加2分
五、宿舍卫生检查
文明宿舍成员室长加1分,室员加0.5分
拒检,室长一次扣0.5分,室员扣0.2分
违章电器,处分扣2分
夜不归宿校通报批评扣2分
六、基本素质扣分
旷课一次扣1分
迟到一次扣0.5分
违反校纪,受通报批评扣2--5分
警告扣6分
严重警告扣9分
记过扣12分
留校察看扣15分
七、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主力队员加3分
八、英语六级初次通过加10分,四级初次通过加6分,只加一次;论文第一作者5分,其他相应减半
参加活动并取得名次只加得奖所对应分值,参加活动取得名次每项累加。
九、校级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 、“团的活动积极分子”加2分,依据奖学金评选出来的“优秀学干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标兵”不加分。
补充细则及评定时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
1.交综合测评表时,将相关证书及奖励的复印件一并上交。没有证书的各类比赛或活动获奖,须相关主办单位或奖项评定单位开具证明。
2.奖学金评定时,一定要与辅导员取得联系,成立一个负责任的测评小组。
3. 其他情况,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。
影像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
2012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