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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
徐州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度(试行)

发布时间: 2012年04月29日 浏览次数:

    一、系党总支书记和主任共同承担着本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重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。凡是系里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,书记和主任都有责任,都应当认真思考,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 

       二、书记和主任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发挥全班人员的作用上。共同努力把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,既有纪律又有自由,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。书记和主任要互相尊重,经常沟通情况,交换意见,统一思想,做到步调一致。系党政领导成员都要遵守互相尊重、互相理解的原则。职责分明,及时沟通;荣誉面前,谦虚谨慎;工作失误,共担责任;互相提醒、防止疏漏,努力形成互相尊重、互相信任的好作风。

       三、系党政领导按分工自觉履行职责,分清职责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既分工又合作,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。党总支书记必须严格遵循参与议事的有关规定,支持行政负责人正确行使职权,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       四、系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总支的工作,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,协助主任做好分管的工作。实际工作中院党政副职之间所分管的工作存在许多联系,党政副职之间应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相互多通气,加强协调与配合。

       五、书记和主任都要主动听取副职的意见,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,不能搞“一言堂”。副职要全力支持正职的工作,尊重正职的意见。书记、主任可以查询、监督和检查副职分管的工作。副职既要做好分管工作,又要关心全局,为全局工作出主意想办法,积极参与集体决策。

       六、系里的党政工作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任务,有很多工作相互交叉。为了使党政工作协调配合,必要时可以交叉分工。党政系统的全体同志,在工作中都要互相尊重、互相支持、互相拾遗补缺。工作中如遇意见分歧,一时难以达成一致,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,可再议再协商,必要时可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。

       七、书记、主任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时,委托一位副职领导主持系工作。副职领导外出时,应将往返时间、地点以及主要任务向书记、主任报告。系党政领导成员外出活动的安排、联系方式和在外地活动情况,要及时告之系办公室。

       八、系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必须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锐意进取,开拓创新,不断提高领导工作水平,善于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共同奋斗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党政领导成员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,对应该保密的重要工作、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,必须严守秘密,不得泄露。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,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,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。

       九、系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出以公心,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,扎实工作,不准拉帮结派,不准以权谋私。要顾全大局,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,虚怀若谷,不计较个人得失,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,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,做团结的模范。系党政领导成员应严于律己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用实际行动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。

 

 

 

中共徐州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总支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年9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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