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0-2021学年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优秀团支部书记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 “团的活动积极分子”等荣誉的通知要求,拟将以下人选(单位)作为推荐人选(单位),现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: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8日
联系人:我院团委
联系电话:83262162
公示期内,可通过书面、电话的形式实名向学院团委反映对公示申报人的意见。
注:反映意见要本着实事求是,内容具体详细,真实准确。反映意见必须实名制,以便我们调查核实,及时反馈,非实名反映或未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